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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中安汽车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产融中心B3地块写字楼21层和22层部分区域办公家具采购及安装比选评审结果公示
发稿单位:       日期:2023-04-17        点击: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中安汽车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产融中心B3地块写字楼21层和22层部分区域办公家具采购及安装

项目编:WT-AH23041401

采购方式:比选采购(公开)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0406

开标开启日期:202304140930分 

二、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成交候选人

单位名称:合肥中佳办公家具有限责任公司

响应报价:173500.00元

质量标准:合格 

工期:50 日历天

公示期:2023年0417日至2023年0418日。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提出异议

三、联系方式

1.采购

采购人:安徽中安汽车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政务区新城国际C座26楼

联系人:汪灿

 话:13865805066

2.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宿松路与繁华大道交口产融中心B3栋1811室   

联系人:林工        

 话:15505516768/0551-67680582 

 箱:530524875@qq.com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供应商;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比选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比选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告。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 04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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